2013年7月16日星期二

出口外包裝塑膠袋要求日趨嚴格



  近日,浙江紹興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上虞辦事處發出提醒,希望出背心袋口企業切實提升出口產品的整體質量管理意識,積極應對出口塑膠袋塑膠包裝袋可能遇到的問題,進一步規避出口風險。這源於日前浙江轄區收到一起來自芬蘭的出口床單塑膠包裝袋質量安全問題的通報,原因是包裝袋的塑膠材手提袋質中鎘含量為320mg/kg,超過歐盟0。01%(即100mg/kg)的限量規定,存在環境污染而被拒絕入境。這是浙江轄區首次收到因外包裝塑膠袋重金屬超標而遭通報。

  對於一般產品來說,出口塑膠袋包裝應符合環保及有毒有害物質限量要求,歐盟規定包裝材料中有害物質:鉛、鎘、汞、六價鉻的總含量不允許超過100mg/kg。提起塑膠瓶、發泡等塑膠制品,人們往往會想到白色污染。但其實,作為早已綠化的塑膠行業,不論是在建築行業還是汽車、電子等各行各業當中,全新的生物可分解塑膠、光分解塑膠已經可以最大程度的降低白色污染對環境的傷害。

  在展會上,還看到浙江寶綠特環保技術有限帶來的國內最先進的塑膠瓶回收流水線。據了解,日常我們接觸到的飲品塑膠包裝主要成分是聚酯,而經過清洗,提純、再生產後,這些購物袋廢棄的塑膠瓶就可以變身為纖維制品,可以用於衣物、床上用品的生產。近年來,國家大力扶持節能減排企業。作為早已綠化的塑膠行業,塑膠制品更是成為了未來制造原材料的新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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