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6日星期日

專家解讀:對70%數字表示質疑 對中國的電子廢棄回收表示樂觀




對廢舊電器等“電子垃圾”廢五金回收的回收處理,歐洲和美國實施了比較完善的法規管理,其中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是一項主要制度。在這項制度下,生產者要在產品的生命周期內承擔環境責任,完成廢棄產品的回收、處置等一系列工作。作為一個業內人士,我的心態會更加樂觀一點,先進的發達國家,重視這方面的利用,用了近20年的時間,才達到現在這樣的水平。可是我們國家用了僅僅5年的時間,在跨越式的前進。前幾天有幾個在美國做了十幾年電子廢棄物拆解的美國朋友,看了我們現在的拆解處理企業,都非常非常驚嘆

  在歐洲,最早關注電子垃圾管理的是德國。德貴金屬回收國普遍利用電子破碎機來分選廢舊電器中的有用物和廢物,之後根據它的含金量來賣給終端處理廠。目前,德國廢舊電電子零件回收器的回收再利用率高達90%以上。在英國,廢舊電子產品回收再利用已形成完整鏈條,成為循環經濟中的重要產業,一些還將廢舊電子回收和慈善活動聯系起來。

  美國早在2下腳料回收0世紀九十年代初就對廢舊家電的處理制定了一些強制性的條例。還通過干預各級政府的購買行為,確保有再生成分的產品在政府采購中占據優先地位,以此推動包括廢舊家電在內的廢棄物的回收利用。從家電以舊換新開始,截止到2012年3月15日,在這個短短兩年半的時間內,通過正規渠道拆解的廢氣電器電子產品,五大類塑膠回收品種,共拆借9528萬台。(五大類:四機一腦,電視機、空調、冰箱、洗衣機和電腦)。從2012年7月1日基金條例下的管理辦法執行開始,截止到2013年5月31日,11個月的時間,64家獲得資質的拆解企業的拆解量是2200萬台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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