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3日星期二

九千元拍婚紗照外景地被更換 青島變成了萊州


花九千多元訂了一套婚紗照,約定在台北婚紗青島拍照最後竟變成了萊州,濟南市民鄭先生碰到了這樣的事情。他向店方提出索賠,因沒有簽訂正式合同陷入維權困境。工商部門提醒,在購買婚紗攝影服務時,一定要看好營業執照,簽好合同。

鄭先生和妻子今年初在泉城路芙蓉街南口的蘇菲雅攝影館敲定了婚紗照事宜。該套餐原價11000元,通過講價以8999元成交,再加上100元到青島的路費和160元定妝水的費用,這套婚紗照總計花費了9259元。

“店家向我們承諾,這套婚紗照是到青島七公裡海岸獨家拍攝,而且約定6月份之前把照片全部交付。”鄭先生當即就付了全款。

不過,當他們索要合同時,對方表示店裡不提供合同。業務員和他們只簽了一份“蘇菲雅婚紗攝影預約單”,上面籠統羅列了約定的事宜。

離婚期還有一個月時間,店方通知鄭先生拍攝最後一組照片,而且一直稱是到青島拍攝。直到出發前一天晚上10點左右,客服人員打電話提醒的時候,不經意說漏了嘴,“到萊州拍攝有點遠,你們帶點吃的和水。”鄭先生才知道地點被更改,但是行程已經確定了。

鄭先生當即表示反對,客服人員告知他,青島那邊的基地合同已經到期了,去不了了,只能去萊州。“很快就要結婚了,重新拍婚紗照來不及了,就去了萊州。”鄭先生稱。

6月底結完婚,鄭先生開始找店方維權。“預約單上明確寫著,‘比單退單,照價賠償’。我們認為店方根本沒有按照承諾履行,因此要他們照價賠償,但是我們多次找他們協商,對方只同意給我們1000元的賠償金,我們對此非常不滿意。”

通過鄭先生提供的店方電話,聯系了該店的一名。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表示,“我們這個本身就沒有簽合同。”而且她也確認,當時由青島改為萊州拍攝也是實情。不過她解釋說:“我們改了拍攝地點,也是經顧客同意的,要不然我們也不能把他們強拉過婚紗攝影去。”

把該說法反饋給鄭先生時,鄭先生反駁說:“我6月份結婚,5月份通知我,在那種情況下,我不同意也沒有辦法,我們是被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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