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日星期五

兼職工作教授兼職是學術管理變異

兼職工作教授兼職是學術管理變異

大學土木建築工程學院副院長劉泉聲近日被揭違規兼職,引起大家的廣泛關注,其實,在當下的高校、科研院所,這只不過是冰山一角。早年我國由於學校資源有限,所以,教師在同一學校內部要求雙肩挑,對外也允許兼職工作,實現資源共享。不過,教師一般只在雙休日出去兼職,所謂的“星期日工程師”在當時還引起了不小的轟動。但隨著後來的不斷發展,雙休日兼職逐漸演變成工作日兼職。
此外,造成這一現象愈演愈烈的另一個原因是,當前國內的高校大多缺乏一個科學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崗位設計本身就存在問題,而學校對教師實行過程管理又不夠嚴格。大學行政人員動輒五六百人,在家工作多是人浮於事,對崗位要求、人才遴選、崗位考核以及評價的製定卻都是模糊的。以長江學者特聘教授為例,其規定的招聘條件之一是,必須保證在聘用期內每年在校工作9個月以上,但實際上是這樣嗎?
這些知名教授、博導,甚至是院士違規兼職本質上是學術行政化的結果。事實上,各種人才計劃本不應該由行政部門來推出,一旦由其推行就會變成政績工程、分錢計劃。因為引進的學術人才越多,腕儿越大,表明該高校的計劃就越成功。因此,高校、科研機構對於這些學者身上明顯存在的職位往往視而不見,甚至故意招攬這些學者以提升招聘的成功率。通過招聘這些兼職教授,高校和科研機構的人才建設可以說是大獲成功,而通過知名教授的頭銜和人脈資源獲取的科研經費又可被大家所共享。何樂而不為呢?兼差但這樣做帶來了一個可怕的結果,那就是真正的學術被放在了一邊。我認為,這是嚴重的學術管理變異。
在國外,高校對教授在外兼職的規定非常嚴格。在美國,許多學校規定,教師必須在學校或實驗室坐班,一周之內只允許半天時間出去。印度甚至不准教授在外兼職。反觀國內,高校教師如果只負責科研項目,根本沒有監管人員檢查其是否在學校。有課程安排的教師也往往只在上課時出現。
目前,我國高校普通教師兼職雖有悖於職業操守,但分析其內在原因,打工跟當前高校普遍薪資待遇過低也有關係。縱觀周邊國家,教師的待遇都是高出許多同行業的平均水平。而國內的教師,除了基本工資外,獎金、津貼以及科研提成等都需要自己去賺取,這樣的薪資結構本身是不合理的。
發達國家的高校大都實行年薪制,一所學校年薪最高與最低的教師之間,收入差距不超過2倍。他們也不依照論文、科研課題等指標而設獎金、津貼。我認為,我國高校也應仿照發達國家,應對每位教師的教學、科研、社會服務等情況進行考核,找工作從而確立其基本和浮動的年薪額度。應取消目前頗有爭議的科研提成等薪酬,把不同學科教師之間的薪酬差距保持在合理範圍內。只有這樣,普通教師也就不必再“另闢蹊徑”,謀求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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